廣東省建設工程定額動態管理系統用戶:
為深入貫徹落實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工程造價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建辦標〔2020〕38號)、《廣東省工程造價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》(粵建市函〔2021〕5502號)精神,進一步規范“廣東省建設工程定額動態管理系統”服務流程,提升定額咨詢問題回復的質量與時效,現將定額咨詢問題的提交方式進行優化:用戶登錄廣東省建設工程定額動態管理系統,在使用“定額提問”功能進行咨詢時,須提前認真填寫《定額提問表》(見附件)并加蓋單位公章,作為附件上傳。無單位蓋章的定額問題將不再予以回復。本通知于發布之日起實施。
廣東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站
2023年4月18日